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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惊悚推理 > 没有死者的谋杀 > 第101章
  时值深夜,晚上十一点,街上空荡荡的,偶尔有加班晚归的职员和不安分的酒鬼。是个安静的夜晚,适合催发忧思与浪漫的情绪。但宋归宜什么都没想。夜晚照明不好,他也吸取了教训,开得不算快。他戴着头盔,风拍打着挡风板,发出一种气势汹汹的声音。宋归宜倒是很喜欢这样,隔绝了其他一切声音,把自己从天地中隔绝开了,一种恰到好处的悲哀。他简直像是为了长久地骑摩托,才总是考不出驾照。
  黎素是一个坐在他摩托车后座的人。当年买摩托的时候,有人半开玩笑着和他说,可以在后座抹一点油,这样后座的人就会向前滑。他自然没试过这样的把戏,也不用试,每一次黎素都紧紧搂着他的腰,胸口贴着后背,就这一刻,足以催生天长地久的错觉。
  这么晚,冰激凌店早就关门了。他们沿着武康路一家家酒吧找过去,总算找到一家卖冰激凌的酒吧。朗姆酒上面顶一个冰激凌球。
  宋归宜吃冰激凌,黎素喝掉了下面的酒,回到家沉沉就睡了。宋归宜给她摆好鞋子才离开的。
  然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面。
  宋归宜在床上醒来,窗帘没有拉严实,透进来一丝光,已经是黄昏了。他午睡睡了太久。晨昏颠倒中,有种不知今夕何的错觉。他早就回到了自己的家,可是在黎素的房子里待了太久,自己房间的天花板倒显得陌生了。
  他又想起以前的事,愣愣在床上坐了一会儿。开摩托载着黎素去买冰激凌还像是昨天的事,其实已经过了一个月。他们已经分手了。
  第64章 第五案:幽灵邮件杀人案
  宋归宜从床上爬起来,打个哈欠搓把脸,随意做了十个俯卧撑,便去刷牙洗漱。刮胡子时发现左手腕上有个伤口,却不记得什么时候留下的,已经愈合了,淡淡留下了一道疤。他吃早饭时,和父母打了个照面。他们对他的态度小心翼翼又尽量掩饰拘束,好像宋归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了癌症晚期。
  他咬着吸管喝豆浆,想着不至于如此吧。他也只是失恋了,没有到为情自杀的地方,不用这样担心他。而且不止是他父母,身边所有人都向他表达了关切。
  先是黄宣仪紧张兮兮地给他发了消息,说道:“你一定要想开点,有什么事和大家说。”然后又紧急撤回,近于欲盖弥彰般解释道:“不好意思,是我误会了,反应过度了,你不要放在心上。”之后连着几天,她都持续给他转发可爱动物视频。
  沈若墨稍稍镇定些,只是郑重地握着他的手,严肃道:“你有麻烦请一定要来找我。不管发生什么,我们都是朋友。”临走前,还特意拥抱了他。
  宋归宜一脸纳闷,他也没有半夜喝醉了在步行街上裸奔啊,怎么突然就变成了高危人员,所有人对着他都是战战兢兢。他原本以为是沈若墨想吃回头草,重新追求黎素,但这段时间里,他也不像是发动了什么猛烈的恋爱攻势,反倒是见宋归宜的时间多了。他不会是真的爱上我了吧?宋归宜摸着下巴琢磨着,也不觉得自己有这样惊人的魅力,只能归结于他对自己保护欲过度了。
  与黎素分手,对宋归宜的打击并不大。他确实爱过她,爱意到此刻也不褪色,但那是一种平和隽永的情绪。他没多少激情,不会为情自杀。也没想过结婚,没想过天长地久,没想过戒指、婚礼、蜜月、家庭、孩子和无数紧随其后的生活琐事。
  他原本以为黎素也抱有同样的念头,但又或许,他从未真正了解过她。分手的时候,她的态度很模糊,只说暂时分开对彼此都会好些,尤其对他的精神状态有益处。他平静点头,转身回房间收拾了行李。此刻宋归宜再回忆黎素的脸,竟已经略显模糊。分手的场景回忆起来也毫无实感了,有理由怀疑,黎素在分手时找了二十个大汉,一人敲了他一闷棍,以至于把他打傻了。
  但不管傻没傻,傻到何种程度,宋归宜都不是一个会为爱发疯的人。冷静是他的优点,也是他的罪过。
  一如往日,这天早上,宋归宜早上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是检查邮件。通常他的邮箱里充斥的大半是促销广告、垃圾邮件和网站订阅通知,但偶尔也会有意外收获。例如他在国外的同学,偶尔会发邮件和他联系。
  宋归宜确实在邮箱里发现一封特别的邮件,标题为“给宋归宜先生的一封求助信!急!”,发件人是“李先生”。他起先怀疑是恶作剧,但还是耐着性子点开了。
  邮件的内容不长,全文如下:
  你好,宋归宜先生
  请原谅我贸然打扰你。但我实在没有其他的办法。我认识你,但是你并不了解我。你不要奇怪为什么我得到你的邮箱,你的名气和能力远比你以为的要大。
  我没有恶意,是来找你求助的。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找你,需要你比警察更快一步。我的妻子失踪了,她被不明人士在地下停车场掳走了。这已经是两周前的事情了,警方已经全力调查了,但是因为人手不够,和一些行政上的局限,并没有太多线索。我只能前来寻求你的帮助。
  如果你愿意帮助我,请立刻以邮件回复。
  李先生
  宋归宜读完邮件,第一反应是古怪。这封信处处透着不合理。这个李先生显然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。可他既然要找宋归宜求助,并且时间极为紧迫。他为什么没有先表明身份,来获取宋归宜的信任。而且他也没有提到任何的酬劳或者报答,好像已经很笃定宋归宜会接下这份委托。可是他既然不相信警察,为什么会将妻子的生死轻飘飘托付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