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完刑如意的分析,常泰默然半响,然后让人去传唤张喜。
这既有了新的嫌疑人,就该提过来问问。兴许,问着问着,就把这连杀两人的凶徒给问出来了。没等到传唤张喜的人回来,这遍寻不着的目击证人倒是出现了。
这个目击证人,不是南王村的,而是隔壁东王村的。此人,因患有晕眩之症,只喜欢在阴雨天和晚上出门。案发当晚,他正巧来南王村办事,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命案现场的目击者。
“你都看到了什么?细细说来。”
“我是来南王村走亲戚的。”那人不好意思的低了头:“我打小就有个毛病,不能见太阳,一见太阳光就头疼,脑袋晕。我爹娘说我是转世投胎的时候这时辰没选好,虽投了个人胎,却依旧生了个鬼身,只能在阴雨天或者晚上的时候出门。所以,我走亲戚,多半也是选在晚上。”
常泰点点头,表示他说的这个情况,稍后会派差役前去核实。
“我爹是个猎户,常年在山里行走。这不,前几日刚得了一些皮毛,寻思着天凉之后可以做些御寒的衣物。我娘是被我姨母给带着长大的,这我们家里有的好东西,她都会惦记着分给我姨母一份。正好,我那小表弟身子骨弱,我就依着我娘的吩咐,从那些皮毛里选了些给他送过来。那些新送过来的皮毛现在还在我姨母家的院子里挂着,因为是新的,需要多晾晒几日去去味道。”
“这些情况,我们都会派人去核实,你说说你见到的凶手的情况。”
“我只是觉得那人有些可疑,并不能肯定,他就是凶手。毕竟,那张家祠堂我是没有去过的,我也没亲眼看着他杀人。”目击者一边说着,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常泰。
“那就说说你见到可疑之人的情况。”
“是,大人。”目击者将余光收了回来:“昨晚,我依着我娘的吩咐给我姨母家送皮毛,进村的时候,这天是刚擦黑的。我姨母留我吃饭,吃完之后又跟我姨父还有小表弟们聊了会闲天,喝了一些自家酿的果子酒。姨母原本是想要留我住下的,可我不喜欢,觉得他们家里太挤,且我那两个小表弟睡觉姿势太差,跟他们凑合,简直是受罪。后来,我就告辞,准备顺着村中的那条大路直接回东王村去。”
“张家祠堂不在大路上吧?”
“是不在。”目击者点头“我原本是走大路的,可走着走着内急,就转到了小路上。我自小就是走夜路的,这走惯了夜路,也就不觉得有什么难走的,反正我的这双眼睛,在黑暗里看东西就跟他们在白天看东西是一样的。小路大路的,在我眼里也没什么区别。”
“继续。”
“我先是找了个避人的地方,把内急的事情给解决了下,然后就顺着小路继续往东王村的方向走。走着走着,就听到了一阵脚步声。那脚步声,特别轻,像是故意没踩重似的。我觉得奇怪,以为是深夜撞到了贼,就猫着腰藏了起来。然后,我就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。”
“穿黑色衣服的人?”
“对,就是黑色衣服,而且还是那种特别紧身的黑色衣服,一看就不像是出来干好事儿的。我藏在暗处,摩拳擦掌的,寻思着要是能把他给捉了,没准儿官府还能问出点什么大案要案,我也能得点儿赏钱。就在我伺机,准备动手的时候,忽然起了一阵风,紧跟着刮过来一股淡淡的血腥的味道。我用鼻子嗅了嗅,感觉像是从那黑衣人身上飘过来的。就在我思忖着是动手还是不动手的时候,他突然掏出一把刀来。”
“他发现你了?”
“不是!”目击者摇头:“他刚把刀掏出来的时候,我也是吓得一身冷汗,以为自己是被他给发现了,紧张的整个后背都在冒冷汗。可随后,我发现他做了一个特别奇怪的动作。”
“什么动作?”
“他抬起脚,用刀柄在鞋帮子上蹭了蹭,然后就又把刀给收起来了。我当时觉得奇怪,可后来,我也想清楚了。十有八九,是他那刀柄上沾了东西,且极有可能就是我闻见的那股血腥味儿。他刀柄上沾的有血,那阵儿风飘过来的时候,他也闻见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儿,做贼心虚,想到了藏在身上的那把刀,然后掏出来,在鞋帮子上蹭了蹭。”
“这不是多此一举吗?”刑如意将下巴搁在狐狸身上。
“是吧,我也觉得那人是傻的。这刀柄有血得擦掉,你倒是擦到别处去啊,往自己鞋帮子上抹,这是生怕留不下证据吗?”目击者摇摇头:“可后来,我又想清楚了。当时这人穿的是一身黑衣,就连自己的那张脸都用黑巾蒙着,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半个鼻梁骨。像他这样的人,十有八九是不会把这身衣服给穿回家的。这刀,是好刀,舍不得扔,但衣服可以不要啊。所以,他才会用自己的鞋帮子来擦血迹。”
“分析的不错,可这擦血迹的话,用衣服也行啊,为什么要用鞋帮子?”刑如意才说完,眼睛突地一亮,看着常泰喊道:“习惯,这是一个连凶手都习惯了的个人习惯。我记得我小时候,也做过这样的事情。大冬天的容易伤风,这出门的时候,身上又总是忘记带帕子,流了清鼻涕怎么办呢?衣服上肯定不能抹啊,容易被人看见了笑话,所以就用手抹在鞋帮子上。这寻常人走路,是不会去看你的鞋的,只要干了,再用东西给刷掉就行了。不过,我也就小时候有这种不好的习惯,女孩儿家的,总会比较在意自己的形象的,年纪再大些,就自觉主动的带帕子了。偶尔自己忘了,家里长辈也会提醒。”
刑如意说的顺嘴,却没看到常泰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。
将鼻涕抹到鞋子上,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习惯呢。
常泰勒令自己的脑袋不去深想,直接唤了个差役过来:“来人,去查一下南王村包括附近的村子,谁有这种习惯的?”
差役离开之后,目击者继续陈述:“因他蒙着脸,所以我没太看清楚他的长相,但他的外形我是看的真真切切的。他异常的高大魁梧,就是跟面前的这位大人比起来,也是多一些的。”
目击者横着比了一下,意思很明显,就是嫌疑犯比常泰还要壮实。
听着目击者的话,看着目击者的比划,刑如意特意往常泰身上扫了扫。根据上一世,她宅在家中纵观各种美男的经验,这位常大人绝对是属于那种穿衣显瘦,脱衣有肉的类型。
看看常泰,再看看被自己抱在怀里的狐狸。
她是见过幻化成人形的狐狸,却没见过幻化成人形的狐狸身材如何?想到这里,顿感心塞,她当初怎么就没趁着他还是个人的时候,偷偷瞄一瞄呢。
“想看?”
正想着,脑子里突然跳出来一个声音。低头,正好对上狐狸的那双眼睛。
刑如意赶紧眨眼,并且在心里说着:“想看,想看。”
“想的挺美。”狐狸白了她一眼:“我青丘九尾狐一族有族规。”
“什么族规?难不成是只有自己的娘子才能看自己的身体?”刑如意在心里想着。
“不是,但也跟这差不多。”狐狸挑眼:“你若想看,就得嫁给我。”
“嫁给你?想得美。你虽然长得好看,我也承认我曾被你的五官所迷,可人就是人,狐狸就是狐狸,我再怎么没出息,也不能嫁给一只狐狸啊。”
“说的你嫁,我就要娶似的。”狐狸又白了刑如意一眼,直接从她怀里挣脱,跳到了外头。
狐狸与刑如意的对话都是在心里进行的,就算闹掰了,狐狸走了,在场的人亦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。
刑如意冷哼一声,才发现那个目击者还在讲述:“那黑衣人是没说话,但他临走之时,清了清嗓子。如若没有听错的话,他应该不是常年住在南王村里的人,而是住在洛阳城里的。”
“只是清了清嗓子,你就能肯定他不是住在村里的?”
“倒也不是绝对的,但很大程度上是。”目击者解释着:“这村里的人,大多比较所以,但凡清嗓,必定不会有所忌讳,甚至还会顺口的吐出一些碎沫或者碎痰来。这洛阳城,算是皇家的地方,人多,要求也多。这清嗓多半都带有隐忍,就是那种使劲儿憋着,不得不清的那种。清完之后还会给压回去,反正就是不容易让人注意的暗中。还有,这喉咙没问题的人,是不会清嗓的,凡有清嗓者,必定是喉咙不舒服。大人,要不,也按着这个找找?”
“你这观察倒是细致。”
“都是闲来无聊练出来的本事,平时也没多大用处。”目击者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:“我白日里不能出去,可外头乱糟糟的又特别吸引人,这实在憋不住了,我就隔着窗户看,隔着窗户听,尽可能的去看或者听更多的东西。日子长了,就看出门道,也听出门道来了。”
目击者刚刚说完,传唤张喜的人回来了。刑如意好奇的往外头扫了一眼,就认定,目击者夜里看到的那个人就是张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