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改朝换代
“解”字,这是什么意思呢?
解开,解决的意思吗?我看着这个字入神,想了很多不着边际的想法,比如这枚项链可能是类似钥匙的东西,它可以解开一个谜团,一个困境,一个秘密什么的。
想来想去,不得其所,我把它重新挂在脖子上。不管怎么说,这是好东西,关键时候能够护身保命,义叔那么大能耐还不如这么个小小的项坠厉害。
第二天,我照常上班,刚一到单位就发现气氛有点古怪。
义婶正在和几个陌生人说话,他们都是城乡结合部大混混的打扮,穿着黑貂,留着大肉瘤一般的光头,脖子上挂着金链子,桌子上扔着可以夹在胳肢窝下的小皮包。这几个人翘着二郎腿,抽着烟吞云吐雾,屋里烟雾弥漫。
义婶看我来了,招手示意过去,拉着我对其中一个人说:“黑哥,小齐是才参加公司的新员工,小伙子机灵肯干,我没别的要求,你把他留下就行。”
那个叫黑哥的,看看我,从烟盒里掏出一根烟递过来:“会抽烟不?”
口音里带着一股苞米茬子的东北味。
我接过烟,老老实实说:“会。”
黑哥拿起打火机,擦出火苗帮我点烟,我还是有点眼力见的,赶紧诚惶诚恐地说:“黑哥,我自己来就行。”
黑哥点点头,对义婶说:“婶啊,你把情况和小齐说明白。”
义婶对我说:“小齐,你叔的病情挺严重的,我要带他去外地瞧病,不知什么时候回来。公司这边呢,正干得蒸蒸日上,我不可能把好不容易闯下的家业扔下,要不然业务停顿,回来再想捡就捡不起来了。我暂时把公司交给黑哥来打理,他以前在沈阳做过殡葬一条龙,熟门熟路,你好好跟着他干。”
“婶……”我胸口发堵,眼睛潮湿。我对义婶的印象一直不算好,但相比较于大流氓一样的黑哥,我更想和她打交道。
“小齐,我知道你重感情,你要学会尽快成熟起来。出来工作,给谁干不是干?只要不短你工钱就行了。”义婶安慰我。
黑哥在旁边道:“婶,你就放心吧,我肯定不会克扣工资的。小齐,今天我就算接手了,你通知单位的员工,我要开个会。”
义婶叹口气,进办公室把东西收拾收拾,出来的时候朝我递个眼色,示意有话说。
我跟着她来到外面,义婶掏出一张银行卡给我,低声说:“密码是六个8。老爷子的魂魄找回来,剩下事就好说了,咱们出生入死对得起客户给的一百万。”
“婶,”我说:“叔这种情况,我怎么好意思拿这笔钱,留着给叔瞧病吧。”
“拿着!”义婶一瞪眼:“一码归一码,咱们这是在做业务,走的是公司的规章流程。你如果觉得这钱烫手,我给你一个账号,你再给我打回来。”
我讪讪把银行卡收起来,义婶说:“小齐,跟着黑哥好好干,他跟我们家老马以前是朋友,一起搭伙做过买卖,人还是靠得住的。”
我还要说什么,义婶摆摆手,叫了一辆出租。寒风中,她的头发有些凌乱,再一次嘱咐我:“好好干!”
送走了义婶,我心里空落落的,回到公司里,黑哥那些人还在吞云吐雾聊着天,聊的都是江湖恩怨情仇,我心下恻然,对未来已经不抱希望了。
我按照名单给单位在职员工包括兼职的,一一打了电话,告诉他们换了老板,回来开会。
到临下班的时候,人都来了,坐满一屋子,我看着执尸队的三个哥们,心里踏实不少。
黑哥夹着小包对大家说:“马义和他老婆,有事去了外地,恐怕一段时间内回不来。他们不在的这段时间由我来管理公司,大家听从指挥,好好干,我黑某人绝对讲义气。现在,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吧,我认认脸。”
员工们挨个站起来,磕磕巴巴自我介绍。
黑哥抽着烟说:“你们原来干什么还干什么,工资一分钱不少你们的。这样吧,也不多废话了,晚上一起撸串喝酒,谁也不能请假,这是公司聚餐。”
公司正式第一次活动,就是撸串喝啤酒,黑哥确实有性格。
在座的这些同事,并没有我这样才参加工作的愣头青,他们在社会已经浸淫多年,干的又是白事殡葬行业,什么没经历过。换老板就换老板,没有丝毫心理压力,照样说说笑笑。这一点我还真应该好好学学。
聚完餐,第二天正式开工。还别说,这黑哥挺招财,他刚一到公司坐镇,业务就来了。不过,黑哥挺独,有业务不叫我,自己夹着包出去忙活,他吃肉愣是不分我汤。
我跟义叔干长了,义叔这人讲究,只要出活儿必带我,这里可能有他和我爸爸是战友这一层关系,甭管怎么说,业务做下来,提成肯定不少我的,既带着涨了见识,又给我钱挣。
黑哥可好,根本不招呼我。我是不能指望他了,自己拉活儿吧。
抽空我到工商银行跑了一趟,把义婶交给我的银行卡插在提款机,一看数目字,我就呼吸急促。好家伙,十万!行,义婶够讲究,她就是一分钱不给,我也没话说。
我脑子晕晕的,十万块钱啊,我入行做了不到两个月。我取出银行卡,开始谋划自己的生活,要不然在城里先买套房?最近房地产波动比较厉害,咱小老百姓摸不准脉,十万块钱看着多,真要用来购置房产,扔进去连个水花也看不见。要不然就先买个二手房?
最要紧的是,等有时间先买两套衣服,把头型摆弄摆弄,小伙儿装扮起来,该考虑对象喽。
我在单位翻看报纸,特别注重房地产交易这一版面,寻找合适的房子。黑哥看我整日悠闲也不催我,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神,特别冷,特别瞧不起,觉得我这人不求上进。爱咋咋地吧,反正我兜里揣着十万块钱,够花一阵了。
我正在单位喝着茶水,黑哥从外面风风火火走进来,卷了一身的寒气,他可真是日理万机。
他坐在我对面,把包扔在桌子上:“小齐啊,你怎么不出去干活?”
我赶紧道:“没有业务啊,我也着急。”
“那你就坐在家里,等着天上掉馅饼?”黑哥皱眉看我:“过两天,我请的会计就到位了,把账重新捋捋,咱们单位的制度也得改改。”
“咋改?”我问。
“以后基础工资少了,提成多了。”黑哥说:“我的地盘不养懒人。只要你肯干,钱有的是,一年让你奔小康。可如果你懒,不干活,对不起,请另奔高枝。我听说你不是正式员工,还有小半年的考察期?”
这是义婶定的规矩,我都忘了。我点点头。
“好好干吧。”黑哥意味深长地看我:“当了正式员工,我就给你交五险一金。对了,你现在不是没事吗,执尸队有个活儿,你去吧。”
说实话,我是真不爱干执尸队,提成少不说,搬着尸体运来运去的,又腻歪又晦气。
在黑哥目光灼灼之下,我也没法拒绝,要了地址。黑哥让我开着金杯车去,执尸队那三个人已经等着了。
我开着车,和土哥他们联系,分别接了他们。车上只有我们几个老哥们,我忍不住吐槽,把黑哥埋汰一番。老黄坐在后座闭目养神,悠悠说:“老菊啊,我给你讲一个混社会的原则。”
“什么?”我问。
“不要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,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通风的墙。”老黄悠哉悠哉说。
“你啥意思?”我不高兴了:“我把你们当哥们。”
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土哥说:“就因为我们是哥们,才掏心窝传授你社会经验。尤其老板的坏话,别在背后讲,很容易传进耳朵里。”
我知道他们说的不错,可扫了兴,憋着嘴一言不发,专注地开车。
王庸打破沉默:“这次去拉什么尸体?”
“这次人物可大了。”土哥嘿嘿笑:“歌手尔夫的女朋友。”
“啊?尔夫!”王庸叹道。
尔夫是我们城市走出来的大明星,年纪轻轻,歌唱的极好,又兼有高颜值,是小鲜肉,自打从《星星大道》出道以来,知名度打滚往上升,在娱乐圈炙手可热。前些日子还参加了真人秀《跑跑吧,兄弟》的录制。
我对娱乐明星不太感兴趣,可他知名度太高,架不住网络媒体狂轰乱炸。我记得娱乐新闻讲,尔夫最近找了一个嫩模,两人在网上高调秀恩爱,惹得沸沸扬扬。没想到,他女朋友死了。
“怎么死的?”我顺嘴问。
土哥笑:“我接到电话也这么问的,警察告诉我,那小模特死得极为离奇,是自己把自己掐死的。”
第四十五章 抬尸三大忌
具体的土哥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,他们见的死人多了,什么离奇的死法都有,见怪不怪。聊了两句,老黄马上转了话题,开始讲黄色笑话,这三个货没心没肺,咯咯荡笑。
尔夫住在江滨高级公寓,一进门就得查身份证,外来人还要在前台登记,有身份证抵押才能发放出入电梯的电子牌,相当正规。我们还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地方,大厅金碧辉煌,镶金带银,天花板的吊灯璀璨得夺人二目,这哪是公寓,说五星级酒店都有人信。
我们四个这扮相一看就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,大家不敢造次,小心翼翼,高抬足轻落步,不敢说笑,弓着腰进入电梯。
尔夫住在公寓十二层,电梯又快又稳,很快到了。土哥领我们找门牌,在走廊拐角位置。刚过去,就看到门开着,里面闪光灯不断。
我们走进去,屋里都是人,警察在勘验现场,法医正在对尸体进行初步尸检。另一边的桌旁,我看到大明星尔夫正在接受警察问询,做着笔录。
刑警队警察看到我们来了,跟土哥打了招呼。土哥对我们做了安静的手势,示意不要乱说乱动,别妨碍人家公务。
我瞅着床上的尸体,还真是尔夫的女朋友,那个小嫩模,穿着一身红色睡衣,身材绝了,那两条光溜溜的腿,看着就晃眼。就是死状惨了点,脸色铁青,两只手还掐在自己脖子上,舌头吐出来老长,双眼暴鼓,浑浊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天花板,不知在看什么。
诡异的是,女尸的嘴角轻轻咧起,像是在笑。
王庸低声说:“这具尸体有点麻烦。”
“怎么呢?”我小心翼翼地问。
王庸道:“你知道咱们执尸队最怕抬哪种尸体吗?”
我摇摇头。
“不是大卸八块的,不是死状极惨的,也不是摔成烂泥的,而是笑尸。”王庸给我科普:“尸体死的时候一笑,最麻烦。”
我听得后背发凉,看着他。
王庸说:“笑尸不吉利,死的时候肯定有点状况,我们抬尸的也最容易被这种脏东西卡到阴。对了,你有没有护身符?”
我拿出写着“悲”字的项链,王庸撇嘴:“你怎么挑了这么个玩意。行吧,记得,一会儿抬尸的时候,你别去抬头,让老黄和土哥去,你和我抬脚。不要跟尸体对眼神。”
老黄侧头看他:“铁公鸡,你这算盘打的哐哐响,让我和土哥抬尸体的头。”
“我这不是带着菜鸟吗,”王庸笑:“别计较,下次我抬头。”
我们正说着,法医检查完了,招呼我们抬尸。我们四个来到床边,把准备好的尸袋拉开,土哥和老黄直接穿着鞋上了床,抬起尸体的肩膀,我和王庸抬尸体的双脚。
王庸千叮咛万嘱咐说不要和尸体对眼,可人就是怪,越不让干越想干,我极力控制着自己,还是忍不住瞟了一眼,这一眼把我吓得汗毛倒竖。
女尸本来眼睛朝上,看着天花板,我去看她的时候,她的眼神不知怎么,竟然直直地瞅着我。不知是心理作用,我觉得尸体的眼睛动了。
我不敢看第二眼,双腿发软,强忍着不适,配合他们三个,把尸体放进尸袋,土哥把拉链拉上。
法医正在和刑警队的警察说话,我听到一些只言片语,他说:“……怀疑死者生前服用过禁药……”他们谈完工作,法医冲我们挥手:“抬到局里解剖室,进一步尸检。”
我们四个搬着尸体,吭哧吭哧往外抬。都说这人死沉死沉,死了之后,沉似千斤,这话一点不假。这么个小嫩模,细细嫩嫩的,活着时候可能不到一百斤,可死了以后,我们四个大老爷们抬,都觉得有点费劲。
等出了走廊,我说:“难怪死的这么离奇,原来这女孩吸过毒的。”
土哥赶紧咳嗽一声,口气极严厉:“别乱说话!”
我心里一凛,现在可不是聊闲的时候,抬着尸体说着死者的不敬之语,在我们这一行是大忌。
目前为止,我可犯两个错误了,不能和尸体对眼,不能说不尊敬死者的话。我心想,干这一行真是不容易,比走钢丝还要小心。
等来到电梯口,正要摁的时候,电梯门开了,从里面出来两个人。
我看到来人,脑子嗡了一声,极为尴尬。来的居然是王思燕,她旁边是个高高帅帅,留着黄头发,特别像韩国欧巴的大男生。这人我见过,是王思燕新找的男朋友。
两人手挽手,极为亲昵。
我看到王思燕,马上避过头,不想让她看见我。
现在的情形比较难看,我抬着尸,穿着蓝色工作服,头发好几天没洗了,眼角还有眼屎,整个一下三滥。
王思燕第一眼没看到我,还在疑惑这四个人干什么的,抬着长长的黑袋子。她的黄毛男友反应倒快,用不太熟练的普通话说:“啊,是尸体,他们是抬死尸的。”